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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密市民张先生说,
近日在天坛路上会车时,
车被一根电线杆砸报废,
人也医院。
怎么回事呢?
电线杆“挡路”家属质疑有安全隐患
张先生家属说,
电线杆在正常道路上,
电线杆和路牙石有一米多的距离,
而且电线杆上还有一根拉线,
同样也设立在了正常道路上。
张先生开车压到了这条线上,
然后把电线杆拽倒,砸到了车上。
这根电线杆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
附近的商铺和居民反映,
电线杆伤人已经不是第一回了,
而且这里没有路灯,
一旦视线不好,就会非常危险。
附近商铺曾投诉过多回,但没有部门管。
对于这根电线杆,
附近居民也多次反映过,
可一直没有处理。
“今年夏天有两个年轻人过来,
就摔倒,被钢丝绊倒了。”
“这根电线杆在路中间,
过往车辆不方便,
我也打电话投诉来,但是没人管。”
那这根电线杆到底是谁的呢?市*部门:
▼
电线杆不属于市*管理
潍坊高密市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们就是路灯、道路、人行道、排水”。他们也不知道电线杆是谁的。
潍坊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这个肯定的就是咱没批。”
“不知道,不知情。”
因为没有备案,
也无法查到电线杆的所有者。
难道张先生就被白砸了吗?
这根电线杆到底谁在用呢?
中国电信高密分公司工作人员
▼
“那个杆不是我们的。”
他们说确实在电线杆上有线路,
但电线杆不是电信的。
中国联通高密分公司工作人员
▼
“那根杆不是我们的。”
最后的结果就是,
电线杆子是谁的,
找了一天没找到!
找了电信的、联通的、规划局的、
都不知道是谁的。
出了事都不认,
难道说这根电线杆谁想用就用,
随便挂线吗?
律师表示:
电线杆设置的地方不合适,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电线杆所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道路管理部门未设置明显标志,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道路管理部门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通讯公司作为电线杆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现在找不到电线杆的所有者,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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