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女士15日乘坐B11公車在布碌崙18大道夾50街的公車站下車。
一名30多歲的華裔馬女士本月15日在賓臣墟乘坐公車,下車時門被關閉的車門夾住頭部,當場失去意識。該公車上的司機見到馬女士受傷,竟然直接將她拖下車去離開。
據介紹,馬女士15日乘坐B11公車在布碌崙18大道夾50街的公車站下車,前面有好幾名乘客,馬女士走在最後。馬女士下車時剛將頭探出車外,公車門就突然關閉將馬女士的頭緊緊夾住,馬女士立刻失去了知覺,暈倒在車廂內。
試圖拍照竟被阻攔
馬女士表示自己很快蘇醒了,但是頭部劇痛無法動彈,只見公車司機向著她喊了幾句英文。馬女士不懂英文因此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沒想到司機隨後就與同車的一名白人女性一起將馬女士粗暴地拖下了車。馬女士請求二人幫忙希望可以撥打報警就診,但是遭到司機無視,司機隨後開著公車絕塵而去。
馬女士遭拖下車後試圖拍下車牌號碼,但是卻遭到拖她下車的那名白人女子的阻攔,等到公車離去後,該名白人女子也迅速離開了現場。馬女士坐在路邊休息了約一個小時,手腳才完全恢復了知覺,得以撥打家人和朋友的電話求助,並被送往醫院救治。
醫生指傷者或有腦震盪
經過診治,醫生表示馬女士頭部因為撞擊而導致腦震盪,同時,由於馬女士事故後手腳發抖麻木,懷疑馬女士的腦部神經受到損傷。馬女士對於自己的遭遇感到非常憤怒,希望提告該公車司機,但是由於沒有拍下公車號碼,因此求助法律人士的專業建議。對此,高術仁律師表示公車司機有為感到不適的乘客尋求醫療救助的義務,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乘客可以提告大都會運輸署(MTA)和該名司機。對於馬女士沒能拍下公車號碼是否可以提告的疑惑,律師高術仁表示因為公車裝有監控攝像頭,可以通過調取監控錄像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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